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沈阳音乐学院
三、大赛主题
进取展青春,振兴向未来
四、参赛对象与分组
(一)参赛对象
全省大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参赛形式为个人参赛。
(二)组别划分
大学甲组(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大学生)、大学乙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大学生)、中学组、中职组、小学组。
五、赛事流程及安排
中学、中职、小学组由校、县、市、省四级展演组成;大学组线下组织初赛、复赛、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一)校级展演(4月14日前)
各校按照展演要求创作、排练作品。中学组、中职组、小学组进行校级展演并择优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作品。
(二)县级展演(4月30日前)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中小学推荐作品进行评审,组织县级展演活动,并择优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作品。
(三)市级展演(5月15日前)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推荐作品进行评审,组织市级展演活动。各市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作品。
(四)省级展演(6月15日前)
省教育厅对各市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确定省级主持人大赛入围选手并开展线下决赛。
六、奖励办法
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
七、报送要求
(一)名额分配
大学甲组不超过2人、大学乙组不超过10人。中学组、中职组、小学组:每市每组不超过10人,沈阳、大连每组可增报5人;省属学校每校每个学段可推荐1人。
(二)作品内容要求
大学甲、乙组:可采用电视栏目风格播报、演讲、脱口秀等形式展示,不设限制,鼓励结合艺术元素进行创新性展示。中学组、中职组、小学组:围绕大赛主题录制视频,可借助服装、道具,舞蹈等辅助艺术元素,呈现具有才艺展示特点的主题演讲展示(非朗诵)。
视频时长限定3分钟以内(不低于2.5分钟)。每位选手横屏单独录制,视频输出格式为MP4,画面比例为16:9,分辨率为1080p,视频大小在700M以内;单机位拍摄正面全身或半身,一镜到底(无剪辑、抠像、字幕等后期制作);人物主体清晰、比例适当、背景简洁。声音要求同期声,音质清晰,可配背景音乐。视频以“学校全称+地区+组别+姓名”命名。
(三)材料报送要求
大学甲、乙组于4月14日前将信息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校团委统一报送。
中学组,中职组,小学组将作品视频及电子版材料(加盖公章PDF扫描版)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网盘链接及提取码于5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网盘分享期限需永久)
(四)其他要求
1.报送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学校承担相关责任。三年内已在省级及以上艺术展演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此次不再接受申报。
2.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各地各校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特别是参展人员、指导教师、作品名称等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更改。对于填报信息不全的作品不予参展,对于填报信息错误较多的单位取消评选优秀组织奖资格。凡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报送的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张智博
联系电话:13436839262
电子邮箱:2818186508@qq.com
附件:1.推荐参加省级展演作品汇总表(主持人大赛)
2.推荐参加省级展演作品信息表(主持人大赛)
文案|青春薪传微信公众号
排版|吕冠熠
审核|孙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