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另转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2025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贷款的学生,2025年内个人偿还的利息也可免除,但已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附政策链接: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6623.htm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5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https://www.cdb.com.cn/xwzx/xxgg/qtgg/202504/t20250401_12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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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师范学院
校新媒体中心丨易班学生工作站
图文来源丨校官网
排版编辑丨莫秀春
审核丨秦晴 李金兰 王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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